日前,1月-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报告出炉。报告显示:1月-2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24,同比下降6.1%;平均优良天数比例60.9%(35.9天),同比下降5.8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3.7%(2.2天),同比下降3.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7%;PM10平均浓度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5%。

1月-2月,商洛、安康、榆林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汉中、安康、榆林等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大。关中地区64个县(区)中,宜君县、旬邑县、麟游县、长武县、印台区等县(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未央区、三原县、渭城区、民用航天基地、新城区等地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大。

陕北地区26个县(区)中,志丹县、甘泉县、黄龙县、宜川县、佳县等县(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甘泉县、子洲县、清涧县、米脂县、横山区等县(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大。

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镇坪县、留坝县、佛坪县、镇巴县、宁陕县等县(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汉中市经开区、汉台区、西乡县、南郑区、洋县等县(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大。

来源:群众新闻

编辑: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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