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有网友发帖称,在延安城区北大街上,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某疑似酒后驾驶,被延安市交警带走。3月21日晚间,陕西甘泉县委宣传部发布关于甘泉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孙伟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称接到延安市上移交的调查结果,甘泉县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北青报记者李涛张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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