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5月12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8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年第4号)。据通告,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2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具体情况如下: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问题

(一)在延安市甘泉县西门坪美林国际4号楼2楼成都马老幺市井鲜火锅抽检餐饮具(筷子),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mg/cm,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延安市甘泉县阳光花园4号楼3楼阳光豪泰抽检餐饮具(筷子),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mg/cm,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大肠菌群检出问题

(一)在延安市安塞县二道街门面安塞兴龙饭店抽检餐饮具(汤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延安市安塞县二道街安塞四川饭店抽检餐饮具(玻璃杯),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在延安市安塞县二道街安塞四川饭店抽检餐饮具(碟子),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在延安市安塞县二道街安塞四川饭店抽检餐饮具(玻璃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在延安市延安市甘泉县清泉大酒店抽检餐饮具(汁子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六)在延安市延安市甘泉县清泉大酒店抽检餐饮具(6寸圆盘),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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