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房屋被非法强拆延安甘泉县征用办主任:作为政府,就不允许我们犯错?

张晓洲位于陕西延安市甘泉县城西门坪区号的家,10月28日遭遇当地政府非法强拆。在张氏夫妇被警察带离两个多小时里,家里大门、窑洞、平房被挖掘机挖掉,“好好的家瞬间夷为平地”。

张晓洲的房屋被强拆。

张家房屋包括石窑洞5孔(证件齐全),平房6间,窑洞测量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左右。

年9月2日、9月14日,张晓洲两次收到甘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通知》。该通知说:“你属于旧城墙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经过我办多次反复动迁,你仍然不同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且提高超出政策的过高要求,严重影响了我县二小和一幼扩建项目的正常进行。现我办决定将你的房产做出先拆后诉的决定。

以上通知表示,如果不在通知送达之日起7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腾空房屋,取消按房屋补偿费20%计算的奖励,届时还将组织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对房产进行搬离和拆除。

甘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通知》。

事实是,这以后,甘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与张晓洲及其家属就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事宜,并未达成书面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在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之前,在未征得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政府是不能组织实施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的。甘泉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无法律依据组织行政强拆,而应由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甘泉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张泽斌向媒体记者表示:张晓洲原本是甘泉县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到了扫尾阶段,剩余不到10%的群众没有签订补偿协议。而张晓洲所在局部被政府规划为甘泉县第二小学和第一幼儿园的扩建范围。该项目是申请的国家资金,而且规划设计招标程序全部走完,只等开工。目前只剩张晓洲一户,其地理位置为设计图纸最中心地段。我们工作人员和他对接了若干次,他对房屋征收价格不满意。您说,我们该怎么办?

“教育是公益事业,而且是牵涉到我们甘泉人民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为了改善教育条件和彻底改变我县的教育面貌,经过人大和政协的十几年的提议,终于乘棚改机会可以实施了,难道就让张晓洲一户就把甘泉人民这么大的事业耽误了吗?社会要前进,教育要先行。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好采取一些其他措施。”张泽斌还说:我们对毛主席的评价是“三分错误七分功劳”,伟人尚且如此,作为一级政府,为公益事业就不允许我们犯一些错误?!

甘泉官方组织的强拆队伍聚集拆迁现场。

据甘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年三季度工作总结,旧城墙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从年6月底启动实施,总投资4.3亿元,涉及被征收户户,实际完成户,完成68%(实际应征原始户户,剩余原始户42户未完成,完成90.1%)。截至目前,总到位资金3.44亿元,剩余资金万元;尚有万元未到账,如该资金到位,预计项目结束时资金基本持平。

工作总结表示,下一步将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对个别“钉子户”、“难缠户”应用法律手段实施征收。

针对甘泉县旧城墙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张晓洲等人一直反映:甘泉官方至今未公布该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批文、土地用途、用地许可证,未作出拆迁范围内的城建规划,未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未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未进行充分论证,以权代法,未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未对征收与补偿方案进行修改,缺乏民主和公众参与,宣传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特别是没有考虑被拆迁户的意见,未达到保护群众应得利益。

这些被征收人就以上问题,前去甘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咨询,该办主任张泽斌答复:“这个不归我管”“这个我不知道”“规划还没出来”“都是拆了才规划了”“像你们那么说,十年都拆不了”等等(这些话有录音资料为证)。

征地拆迁补偿谈判就是一场博弈。征用办与张晓洲谈,补偿金额从万谈到万,再到万、万、万,但张晓洲一家认为还有一些面积没算。双方在补偿上达不成一致。

9月22日,张晓洲向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泽斌称张晓洲为“周围几百户人家(里)最大的刁民”。张晓洲委托律师出面与张泽斌就拆迁补偿事宜进行沟通,张泽斌对这名律师说:“你就是好人啊,帮助刁民为难政府。”在与律师谈到和张晓洲及家属沟通一事时,张泽斌说:“那是一具僵尸,怎么可能沟通了。”

张泽斌与张晓洲的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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