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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至筠(-)又名应泰,字韵芬,又字个园。原籍浙江,因经营两淮盐业,而著籍扬州府甘泉县,清嘉道文年间为两淮盐商“首总”。清人汪鋆在《扬州画苑录》中说他“幼即以盐策名闻天下,能断大事,肩艰巨,为两淮之冠者垂五十年”。生于乾隆三十五年()出生在赵州,也就是今天的河北赵县。其时,他的父亲正在赵州新做官,黄至筠十几岁时,父亲去世,家产为人掠去。数年之后,十九岁的黄至筠独自前往北京,去求见父亲的好朋友,当时担任直隶总督的梁肯堂,得到梁的悉心栽培。后来梁肯堂把黄至筠介绍给自己的学生、时任两淮巡盐御史恒宁,还把自己的孙女许配给了黄至筠。恒宁见至筠谈吐不俗,颇有心机,觉得是个人才,就安排他到扬州经营盐务。此后黄至筠就加入了扬州府甘泉县籍。

到了扬州,由于有两淮巡盐御史的举荐,黄至筠不久就当上了两淮盐商的首总。当时湖北等省爆发了大规模的白莲教起义,黄至筠带头请求用自己的钱财购买军需装备,自己募集运输队伍将这些装备送往前线,得到了嘉庆皇帝的嘉许。嘉庆三年),黄河和淮河同时决口,堵口工程需要丁夫万人,各种竹木材料数以万计,黄至筠又带头捐输。两次捐输总共花费了数十万两银子,可见此时黄至筠的财力已经非同一般。捐输的结果,黄至筠的官职也由府道加赏至运使衔。嘉庆二十三年三月,由两江总督孙玉庭、两淮巡盐御史阿克当阿、两淮都转盐运使刘沄向嘉庆皇帝联名推荐至筠再次充当淮南盐商首总。

黄至筠充当首总以后,经常出面与两淮盐运使司衙门的官员们打交道,处理两淮盐区食盐生产、贩运、销售中的重大问题。他自认为“受国恩深,且于诸商为丈人行,不分较长短”,对一些盐商中怀私利者不加责难,还曾代众商赔偿应缴的盐税,其中自认的部分占多,其他商人则根据各人殷富与贫困的程度自愿认赔这样,众盐商们也服从他的领导,“皆听命集事”。每当一年奏销盐课之时,人们都会看到黄至筠到两淮盐运使司衙门去求见两淮盐运使,定以后,当黄至筠坐着轿子离开盐运使司衙门的时候,心情焦急的众盐商都会高兴地拍着巴掌说:“奏销过矣。”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两淮盐商对黄至筠都满意。

道光三年()四月,淮南商人郑同瑞派人入京到都察院呈递控状,控告淮南盐商首总黄潆泰(即黄至筠)“隐混欺蒙”。道光皇帝将此案交由江苏巡抚韩文绮、苏州织造延隆审理,要求秉公查讯,定拟具奏。韩文绮、延隆不敢怠慢,从六月一日开始连日审理,并“令到案商人黄潆泰等十二人当堂质对”,对郑同瑞控告的“(首总)上年欺侵库项审明属实,罚赔银两,未治欺侵之罪,仍派领办事件”、“专商借领派众摊还”、“划扣辛巳、壬午、癸未三纲拨抵悬垫及摊还息本”等十三条罪状一一进行查对核实,郑同瑞除“专商借领派众摊还”一款外,对其他各项均无可置辩。

韩文绮、延隆于七月二十三日奏报处理结果:尚有官司缠身的郑同瑞,仍然继续在江都县监狱关押,等到“魏景鉴诉郑同瑞拖欠五十六万两白银不还”一案审结以后,从重处罚;总商黄潆泰“历被散商讦控,究系众论不孚,应请将黄至筠革退总商,作为散商,随同办运”。郑同瑞派人上京告御状的目的,是为了扳倒黄至筠,他之所以对黄至筠恨之入骨,就是因为黄至筠在办贡办公的过程中,常常“专商借领派众摊还”,让众商为他买单,让众散商有苦说不出。据记载,因为处事不当,黄至筠曾被罚三十万两白银,黄至筠和曾燠密谋,要让众散商分摊这三十万两,结果被黄至筠的仆人泄露了秘密。以乾隆年间“首总”江春的儿子江振鸿为首的散商闹了起来,黄至筠不得已,只好自己向官府缴纳了这三十万两白银的罚款。

黄至筠被革退总商,郑同瑞等人仍不罢休,又通过某官上奏,要求“饬查商蠹”,道光皇帝将此奏折以及自己的朱批谕旨再交韩文绮处理,要求“严密查拿”。韩文绮将涉案关系人员镜澄和尚(已去世)的弟子等加以拘捕,严密审讯。同时关于“专商借领派众摊还”的案子韩文绮也安排属下“严提人证到案,密加亲讯”。同年十月二十四日韩文绮再次向道光皇帝上奏,建议对黄潆泰“可否仍照前奏”处理;其余涉案人员或免于处罚,或饬令革役;而对屡次“讦控”黄至筠的郑同瑞,则并未提出如何处理的意见。

干道光五年三月三日,两淮巡盐御史曾燠上奏皇帝,根据通河总商张广德等人的共同具禀:“黄潆泰是殷实大商,充总三十余年,毫无贻误,年来盐务艰难公请详奏,仍饬黄潆泰充总,一体轮流值月办公。”又说:“据盐运使详据通河总散各商具禀,前情系为大局起见,臣当即札商督臣孙玉庭,亦以近日总商实少殷实谙练之人,应俯顺舆情,据实具奏,与臣意见相同理合,据实陈恳所有。散商黄潆泰可否恩准复充总商,与各总商轮流值月办公。”曾燠此折,对于黄至筠的评价甚高,认为他“资力既充,又能办事,通河总散各商,先后共同具禀,实属众情允洽”。此时的黄潆泰,已经在争夺两淮盐务实际控制权的明争暗斗中占据了优势,他家财殷实,熟谙盐务,办事精明,在扬州盐务走向衰落之际,也确实需要这样的干才来支撑局面。

虽然黄至筠在支撑着两淮盐商的残局,但败局已成定数,煊赫一时的两淮盐商败落已成必然。然而,老谋深算的黄至筠不愧是商战中的高手,为躲避灾难,他使出浑身解数,作了最后一搏。道光十二年,当票盐法尚未获得道光帝认可的时候,商业嗅觉灵敏的黄至筠,通过四处打探,首先得到可靠信息。他分析后得出结论,改革箭在弦上,盐引公成为废纸一张,是迟早的事情。为了应付局面,他故意派人往各地收购盐引,并放风说,盐引很快要暴涨。不明就里的人纷纷跟着购买盐引。

不久,票盐法尘埃落定,盐引价格一落千丈,而此时黄总商手头原先数万盐引已“一引不存”。原来,在众人傻乎乎买进盐引时,他已悄悄地全部售出。因此盐法改革之初,黄至筠的经济实力还是非常富厚的。黄至筠利用其雄厚的经济实力,相继在扬州购置与建造了不少园林别业。嘉庆二十三年,他在明代寿芝园故址上重新修建了“个园”作为他的延宾之所。马曰琯、马曰璐兄弟的小玲珑山馆,几易其主,最后在道光十三年,也被黄至筠购得。据王振世《扬州览胜录》记载,扬州东关街疏理道安家巷的安氏园,本为大盐商安麓村的住宅,后来也成为了黄至筠的囊中之物。黄至筠喜欢绘画,家里收藏了许多名家作品得闲时常把画作挂在墙壁上,当作画稿来临摹。黄至筠虽然一生娶了十二个老婆,但是当他遇到歌童女伶,不但不会说话,就连素来能饮的他,连酒都不会喝的,难怪那些散商们说他“未失戒僧本性”。黄至筠崇佛而不佞佛,前面提到的镜澄和尚,扬州城的老老少少,无不把他当成真佛来供养,黄至筠“独叱为妄”。

道光十八年七月,黄至筠卒于扬州。过了两年,两江总督兼两淮巡盐御史陶澎在淮南各口岸实行票盐法,并追缴盐商所欠盐课,使得一些大盐商纷纷破产,众散商也因为盐引降价,顿成贫户。此时,昔日【盐商中,妒忌、害怕、不满于黄至筠的,亦“慨然思君,以为无复有斯人也”。昔日叱咤风云、八面威风的淮南盐商首总黄至筠,终于给两淮纲盐商人们留下了一丝苦涩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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