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布拖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尔古XX、董XX等11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上诉案件,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

为有效提高我院检察干警业务素养,强化检察官以庭审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提高检察官出庭公诉水平。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志伟率我院办案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共计20余人到布拖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

在庭审中,省院一部检察官梁大锋和董力昂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的性质和案件量刑等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证,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交锋,使我院旁听干警收获颇丰,受益匪浅。

此次组织干警庭审观摩,让干警们充分领略了检察官在法庭上应对自若,辩论有理有据的公诉人风采,提升了观摩干警的自信心,增强了举证质证和在庭审前审查预测、有效应对庭审变化等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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