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甘泉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郝杰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党支部要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部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对表对标,严格自我审视,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更扎实的作风投入到日常工作中去;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用好组织处理措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督促党员民辅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报方式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六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邮政信箱:延安市宝塔区A邮政信箱。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编辑:孙钰颖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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