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蒸面中非法添加罂粟壳严重违法

年8月,安康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汉滨区张滩镇小胡蒸面进行线索核查时,发现华某某在蒸面加工中添加了非食用原料罂粟壳,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此案被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年11月,汉滨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对华某某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广告公司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年11月,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举报,陕西博辉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经查,当事人从年11月至年9月,先后采购“第四套人民币同号钞珍藏册”“财富瑰宝第五套人民币大全珍藏册”等40余套在曲江银泰城销售。该商品经人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认定,含有现行流通的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万元。

物业公司向商铺高额收取电费

年12月14日,延安市甘泉县市场监管局在延安新宇物业甘泉分公司转供电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向阳光园4号楼16家商铺收取电费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电价,合计多收电费7.万元,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甘泉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1万元。

夸大保健品食品功能虚假宣传

年5月,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驮中驼食品店经营中存在夸大保健品食品功能,虚假宣传能够预防治疗疾病、欺诈老年人等违法行为。当事人宣称店内销售的驼奶粉可用于艾滋病和癌症治疗、用于疾病预防和治疗,但并无相关佐证依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责令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商场未按规范对电梯维护保养

年5月,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对汉中吾悦广场电梯进行检查,现场调阅电梯维保记录和部分电梯轿厢监控视频。经调查,当事人负责吾悦广场部电梯的维保工作,但未按照技术规范对电梯实施维保,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被责令立即整改违法行为、罚款4万元。(记者南江远实习生丁珺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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