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布拖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针对布拖县财政局工作人员阿能某某贪污案,向财政局发出加强财政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的检察建议。
据悉,阿能某某年7月至年8月在布拖县财政局国库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随意虚列项目,并将其混在其他需要盖章的材料中盖取公章或趁局长不在时打电话骗取盖章等手段,骗取、侵吞国家财政资金.万元,用于赌博等开支,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我院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布拖县财政局存在对项目拨款时审核把关不严和对拨款单盖章时,对相应的公章或私章把关不严等问题,为督促财政局在加强日常项目资金严格管理,布拖县检察院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
一是在财政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对项目的来源要严格审核,相应的凭证的真实性的审核要严格落实到人,在前期工作中的失误和漏洞要进行整改。
二是在财政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对相应的公章、私章使用进行严格审查把关。
三是对已拨的款进行全方位审查,是否存在虚拟项目拨款的情况。
在随后的座谈交流中,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高度重视我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书》,加强对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核管理,全方位审查相关款项,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拨付项目来源审核,健全公章、私章的管理使用制度,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下一步,布拖县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督促财政局落实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为建设平安布拖作出检察贡献!
供稿
第一检察部
编辑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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