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月,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优,同比改善:

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干流、汉江干流、丹江干流、延河干流、泾河干流、北洛河干流水质均为优。4个湖库中石门水库、瀛湖、王瑶水库水质优,其中王瑶水库水质同比由良好转为优,水质有所改善。33个国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94.6%,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1.8%,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黄河流域65个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90.8%,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劣Ⅴ类占3.1%,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长江流域46个断面,优良水质断面为%,水质持续保持优良。

黄河流域同比新增了1个Ⅰ类断面,有20个断面同比均有类别提升,有12个断面水质类别同比由Ⅳ类及以下提升为Ⅲ类及以上,其中2个断面水质同比改善达3个类别,沮河户村断面、石川河渭南出境断面同比由劣Ⅴ类提升为Ⅲ类;长江流域有6个断面在原本优良水质的基础上同比又提升了1个类别,汉江、丹江流域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

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分列1-7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排名前三名,杨凌示范区、延安市、宝鸡市分列1-7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改善排名前三名。

今年1-7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

今年1~7月,全省10个国考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7,在全国排名同比变好1名,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8%,在全国排名同比变好2名。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3.6天,同比减少5.3天;PM10平均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全省12个市(区)中8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前3名为安康、商洛、汉中,同比改善排名前3名的城市为汉中、铜川、延安。

在全国个重点城市中,铜川、咸阳和西安综合指数有所改善。在全国个城市中,汉中市综合指数改善了12.2%,排名第53名。

与去年同期相比,关中地区64个县(区)综合指数平均为4.46,同比改善2.4%。其中42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印台区、三原县、富平县、未央区、新城区。陕北地区26个县(区)综合指数平均为3.84,同比改善1.5%,其中18个县(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子洲县、清涧县、志丹县、佳县、甘泉县。陕南地区32个县(区)综合指数平均为2.89,同比改善4.0%,其中20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宁陕县、南郑区、汉中市经开区、西乡县、汉台区。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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