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年(),榆林道始推行国民教育。至五年(),除靖边、洛川等县外,其他大部分县城先后开办县立初等、高等国民小学校,同时将城乡公立义学及一些私塾改办为国民小学。榆林、米脂、绥德、葭县、肤施等县还办有女子初等国民小学校。此外,各县城乡仍开办一些私立书馆、私塾;三边天主教会尚在定边县白泥井教堂办西塘小学校(年开办),在堆子梁教堂办培德小学校(年开办),靖边县毛团等教堂也相继开办小学校;肤施县基督教在延安城办小学校一所。八年()四月,洛川县开办本县第一所高等国民小学校,九年(),靖边县在镇靖堡开办本县第一所高等国民小学校。

十一年(),各县初等、高等国民小学校分别改称初级、高级国民小学校,高初两等国民小学校改称国民高初两级国民小学校(年改称完全小学)。同时,葭县、横山等县大力兴办县立、公立初级国民小学校。至十三年(),榆林道发展开办初级、高级国民小学校:榆林县6所、2所,神木县10所、2所,府谷县20所、2所,葭县42所、5所(包括县城女子高初两级小学校),吴堡县9所、3所,绥德县21所、1所,米脂县15所、3所(其中包括县立女子高初两级小学校),横山县30所、2所,靖边县1所、2所,定边县3所、2所,清涧县10余所、4所,肤施县6所、1所,甘泉县6所、1所,鄜县3所、1所,洛川县10所、1所,中部县8所、1所。

民国十四年()起,各县将下辖区所开办的公立初级国民小学或高初级完全国民小学相继改办为区立,并得到发展。据十六年()十月的《陕西全省训政大会汇刊·咨询》记载,时榆林、米脂、绥德、横山、清涧县办县立或区立初级国民小学分别为40所、62所、71所、67所、32所,办县立、区立高级和高初级国民完小分别为3所(包括县立女子高初级国民小学)、11所、9所、4所、4所;肤施、甘泉、鄜县、洛川、中部县办县立、区立初级国民小学分别为9所、6所、5所、16所、12所,办县立、区立高级或高初级国民完小分别为1所、1所、1所、3所、1所。

民国十七年()、十八年(),陕北大旱,人民流离失所,不少学校停办,以横山县为例,小学由民国十六年()的67所降为10余所。吴堡县的名学龄儿童只有名入学,入学率仅13.5%。二十一年()各县学校陆续恢复。初级小学在校学生人,教职工人。同年,陕西省立第三女子附属小学校(今榆师附小)有学生名(其中女生名),高级班23名学生(全是女生),教职16名(其中女性3名),毕业生29名(其中女生24名)。

民国二十四年(),国民政府发布《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及《施行细则》后,陕北各行政督察区取缔私塾,各县组建义务教育委员会,并规定按保甲编制,以每保区办一所保立初级国民小学或一所短期小学,每乡镇联保区办一所县立或区立完全国民小学校(年改称乡、镇完全国民小学校)。二十六年()第一、二、三行政督察区所辖各县共办县立、联保区立完全国民小学校60所,有学生人;二十七年(),完全小学增为70所,在校学生增为人,有教工人;二十八年(),完全小学增为所,在校学生17人,教工人。

二十九年()二月底“绥德事变”后,第二行政督察区实际成为陕甘宁边区的辖区,但陕西省政府在这年统计办学情况中,将二区仍统计在内,时第一、二、三区所辖各县共有完全国民小学84所,学生人,教工人。三十年(),第一区榆林县、第三区洛川县实施第一期“新县制”,即将榆林县、洛川县及第一、三区所辖其他各县保立小学、县立初级小学、村立小学及短期小学先后一律改为国民小学校,县立、乡镇立完全国民小学均改称为乡镇中心国民学校。三十一年(),陕西省教育厅“特种教育”办事处将第一、三区所辖各县中心国民学校及国民小学校均分别改称为中山中心国民学校、中山国民小学校。

这年,第一区办中山中心国民学校、中山国民小学校:榆林县9所、97所,共有学生人(其中女生6人),教工人;神木县6所、40所,共有学生人(其中女生人),教工人;府谷县6所、47所,共有学生人(其中女生人),教工人;横山县6所、40所,共有学生余名;靖边县2所、13所,共有学生人;定边县3所、16所,共有学生人;米脂5所、43所,共有学生人,教工人;葭县2所、11所,共有学生人。第三区办中山中心国民学校、中山国民小学校:洛川县9所、92所(其中分校73所),共有学生人;中部县5所、39所(其中短期小学4所),共有学生名;黄龙设治局5所、81所,共有学生人,教工92人。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至三十七年(.10—),由于解放战争,第一、三区各县的大部中山中心学校及中山国民小学校停办,仅榆林城尚开办数所。民国二年至八年(—),榆林道各县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癸丑学制”,初等小学、高等国民小学分别为4年、3年。从九年()起,实行四、二分段制(初小4年、高小2年)。4年制初等国民小学课程为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和缝纫。民国十二年()取消修身,增设公民、英文和卫生课;2年制高等小学课程为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农业、缝纫和英语,十二年()将卫生、公民、历史、地理合并为社会课。

民国十三年()《陕北国民教育谈》记载:“我们陕北的国民教育可分两种,即县城县立的、乡村公立的。乡村公立的是私塾而稍带公立式的,这种学校是学生拿来钱和在县署里领些钱而立的。校内请一个前清秀才或进不了而拿钱买的秀才,也或十场八场进不了的老童生,他们的教课书是五经四书。因为他们在县署里领些钱,不能违了劝学所的旨意,只得在四书五经的正功课外,又稍带地念几句国文和修身;他们不给学生们讲,也不叫学生游戏和体操,只是成天起来,把学生们圈在黑暗的土窑里,大声吼着:‘好好地念。’一种是国民教育纯系私塾的,这等学校里的教员,纯乎把学生们引到地道了,因为他们不领县署里的钱,所以他们不受劝学所的干涉和视学员底指导。

他们所讲的书完全是五经四书。大些的学生,虽说有开了笔的,也不过做两句八股式的文章,除此而外,那种新教科书,可以说他们见也没有见过,哪里能谈到给学生们教的地步呢?……由此可见我们教育的一斑了。”民国后期的陕北小学教育状况,据民国三十三年()八月六日《陕北日报》登载高光普的《改进陕北小学教育之管见》文章记载:“陕北各县小学教育,近数年来,随抗战之炽焰烽火,呈现出突飞猛进现象,但距理想结果,相差甚远。”提出亟待解决师资低劣、教材艰难、校舍简陋、奖惩不明、寒暑假不按规定、乡镇保长不能协助、民生困苦等问题。只有消减这些问题,才可提高教学质量。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榆林县城各中心国民学校、国民小学校教职员工及县政府各机关人员因无法维持生活而举行罢教、罢工。他们在《吁请提高待遇、改善生活告各界书》中说:“如教师待遇,与本市小工相比尚不足半数,至于中央及省属机关同仁暨部队官兵待遇相比,则更悬殊多多矣……本年各同仁1至3月份米代金至今未收足半数,现6月将终,其间生活如何维持,只有债台高筑,1角利息贷款平均每人现总有10余万之负债在身。迫于无奈,爰经会议议决,自6月22日起,一致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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