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布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年第1号)补充公告如下:
一、加强返乡人员管理,实行四个全覆盖。信息摸排全覆盖,村(居)民委员会要提前掌握返乡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全覆盖,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后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做到登记无遗漏;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全覆盖,村(社区)要引导返乡人员主动注册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全覆盖,建立健全监测台账。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
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自年1月16日起,全县范围内婚事活动一律缓办;丧事2天内一律从简办理,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乡镇报备,乡镇、村(社区)和卫生院指导做好必要的防控措施,并严格限制人数,严防人员聚集,场地每日进行消毒处理,县殡仪馆的疫情防控措施由县民政局负责落实;一律取消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宴会活动,全县所有酒店、餐馆、农家乐等餐饮单位严禁承办各种聚集性聚餐,每桌人数一律控制在10人以下,提倡以外卖、外带的方式就餐。
三、不举办群众聚集性和民俗活动。全县所有宗教场所、民间信仰所一律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民俗文化坝子、村文化活动室等一律停止举办各类民俗活动,杜绝人员扎堆聚集。
四、严格居家医学观察,做到三个落实。所有重点人员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落实健康监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和医务人员监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不得外出,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全闭环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落实生活保障,村(社区)干部保障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间生活物资采购需求;落实垃圾消毒措施,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专袋封装,做好消毒。
五、严管发热病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所有药店、卫生室、个体诊所、医务室、门诊部禁止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生素等药物,不得收治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同时,一旦发现上述症状的患者,应立即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乡镇卫生院接到就诊机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
对当前停办、缓办的各类活动,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布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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