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师范公费生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申报省级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凡户籍在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连续三年以上(截止当年9月1日)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本县公费师范生时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逐步扩大至全省生源,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

报考本科、专科层次“音体美”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相应标准。其中,音乐类公费师范生只招收音乐学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申报时间

带上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到县招办进行现场申报(可以由亲属代报),截止时间:年4月26日

详细事宜请咨询县招办,联系-

布拖县大中专招生委员会

布拖县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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