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教基厅〔〕5号)、《延安市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延政办发〔〕1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小学入学工作,确保“幼升小”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以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安排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因城改、棚改等形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房产权不一致,教育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位和入学需求等统筹考虑。

二、入学对象

入学对象为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照中、省相关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接纳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三、工作程序

入学工作由县教科体局牵头,局业务股负责组织,各公民办小学、幼儿园配合,共同实施组织招生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政策(5月20日—6月30日)。

由各公民办幼儿园协作,各大学区和小学负责,通过政策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在园大班适龄幼儿家长宣传告知“幼升小”政策、程序及入学所需提供证件材料。之后由幼儿园负责,将宣传资料发放给幼儿家长,在签字确认后收回备查,确保招生政策、程序人人知晓。

第二阶段:学位申请(7月1日—7月8日)。

7月1日—7月5日,由监护人到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领取并填写《甘泉县小学入学意向申请表》,其中申请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太皇山小学、杨家砭小学学位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还需向幼儿园提交入学相关证件等材料,申请其他学校学位则无需提供。

注:1、适龄儿童监护人按时填写提交申请、提供证件材料,逾期不再受理。2、一名适龄儿童限报对应学区范围内一所就读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3、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适合龄儿童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并确认签字。信息一经采集,不得修改。如因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所造成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自负。

7月6日—7月8日,各幼儿园整理、归类、审核适龄幼儿信息,并于7月8日统一报学区内各小学,以备教科体局业务股和学校核查信息。逾期教育部门不受理,责任自负。

第三阶段:核查信息(7月9日—7月15日)。

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对适龄儿童入学证件等材料进行初审,在对初审结果进行整理、统计、汇总之后,再由县教科体局业务股组织学校进行复审查验。

注:1、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为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落户学区内。2、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在该校入学资格,适龄儿童监护人可申请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

第四阶段:确定入学(7月16日—7月23日)。依据上级文件的“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今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四个批次进行。

注: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1.第一批次:户籍在学区范围内者登记

登记时间:7月16日—7月17日

登记范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或单方监护人具有所报学校学区内的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

所需证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就读学校要求家长还需提供的其他举证材料。(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上学子女本人页)

2.第二批次:房产在学区范围内者登记

登记时间:7月18日—7月19日

登记范围:适龄儿童不具有本学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屋产权证,且必须已入住者。

所需证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就读学校要求家长还需提供的其他举证材料。

3.第三批次:已购房未办理房产证者登记

登记时间:7月20日—7月21日

登记范围:适龄儿童监护人户籍不在所报学校范围内,但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学校范围区内事实已购买房屋,且必须已入住但未办理房产证者。

所需证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所有房屋交款单、大修资金交费单、近半年来的住房物业费票据、水气电费发票、有线电视费、宽带等相关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就读学校要求家长还需提供的其他举证材料。

4.第四批次:外来务工经营就业者登记

登记时间:7月22日—7月23日

登记范围:适龄儿童监护人户籍、房产均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以及在学校周边经商或租居、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等。

所需证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许可证、租房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就读学校要求家长还需提供的其他举证材料。

第五阶段:报名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9月1日——9月3日)。

9月1日,各学校通知新生和家长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为学生建立入学档案。

9月2日,开展入学教育工作。

9月3日起,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学校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

四、设立公开的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和工作人员

甘泉县小学入学工作设立2个公开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具体为:

1.甘泉县教科体局业务股受理电话

-受理工作人员:庄育玺

2.甘泉县教科体局办公室受理电话

-受理工作人员:李锋

欢迎社会各界公开监督和学校之间相互监督。

甘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年7月1日

附件:1.甘泉县小学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表

2.甘泉县小学入学意向申请

附件1

附件2

(来源:甘泉教科体)

监制:曹圆宇审核:路延编辑:王程

甘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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