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精神,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稳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和经验做法,提高科学治理水平和能力。近日,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年)》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制定印发了《延安市农业农村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截至目前,第一检查组累计实地核查乡镇污水处理站11座,其中富县5座、甘泉县6座,年完成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4个。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已要求属地部门进行整改规范。
针对本次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综合统筹等指挥协调等工作,并设4个现场工作组,从6月13日起至6月24日,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各县(市、区)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个行政村进行抽查,同时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排查。
第二检查组累计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3座,年延川县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5个。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已要求属地部门进行整改规范。
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内容有:一是已完成污水治理行政村是否实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无乱排乱放现象,有无新增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率达到80%以上。二是已建成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工作台账,对于设施停运破损、管网未配套、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非正常运行情形的是否分类制定设施改造方案并明确整改措施。三是各县(市、区)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五类区域村庄是否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以及未完成的是否纳入“十四五”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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